?4、雇主與家政公司在簽訂合同時
存在欺詐情況
案件回放2011年7月8日,陳先生與A家政服務公司簽訂《家政服務合同》,?合同約定由A家政公司選派家政服務人員承擔陳先生家的老人護理工作。2012年7月8日,服務合同期滿,家政公司與陳先生在10月8日續簽了服務合同。但早在2012年9月14日,陳先生家的老人曾在衛生間摔倒,但陳先生未告知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陳先生補簽了服務合同,且將合同期定為從2012年7月8日起。合同簽訂后,陳先生向法院起訴,要求家政公司賠償老人的醫療、傷殘等費用。A家政公司也向區家協法援中心求助,咨詢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分析:陳先生與家政公司續簽合同的行為屬于以欺詐方式訂立合同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钡?6條的規定:“無效的合同、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span>
解決方法:陳先生是以欺詐的方式騙取簽合同,所以家政公司可以以撤銷合同方向舉證,積極應訴。
【溫馨提示】家政對象與家政公司在訂立合同與履行合同時都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
溫馨小貼士
在家政糾紛頻繁發生的情況下,家政公司、從業人員、雇主應該怎樣預防和規避風險呢?
對于雇主而言
1.照顧好自己的人身以及財物,預防侵權行為的發生;
2.尊重家政服務人員,不得侵犯他們的各項權利;
3.對于家政服務中可能遇到的情況,要進行提前商議,最好能夠在書面合同中有所體現;
4.若存在特殊的要求,最好能夠和家政公司以及家政服務人員提前溝通,如果方便,以文字形式保留下來。
對于家政人員而言
1.保留合同以及其他證據材料,以防發生糾紛;
2.注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此保持敏感。一旦權利被侵犯,便可以采取措施進行維權;
3.盡到自己的合理義務,避免因過失而給雇主造成損害,最終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
4.一定要多問,對于那些有特別要求和標準的雇主,一定要謹慎;一些特殊條款最好能夠以文字形式保留下來,避免發生糾紛。
5.不要輕易地相信別人,特別是在履行服務合同的過程中,免得被人欺騙。有時候需要注意一下,往往貪小便宜就會吃大虧。
6.要與雇主保持溝通,一旦遇到緊急的情況,需要外出的時候,一定要做好交流、交接工作,以免造成嚴重后果。
對于家政公司而言
1.盡量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一旦發生勞動糾紛,將會被要求懲罰性賠償;
2.對員工提供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3.派遣員工之前,與雇主簽訂規范詳細的勞務合同,預防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產生,為解決糾紛提供便利;
4.家政服務人員試用期滿之后,要督促雇主和服務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并收取勞務費用。避免雇主以試用為由免費使用家政服務人員。
5.家政公司最好替家政服務人員購買保險,最終避免出現無力承擔法律責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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